1.駕駛人必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駕駛證準駕類別須與租用車輛相符。
2.除《汽車租賃登記表》登記的駕駛員外,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承租人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3.您承租的車輛只能在海南省內使用,否則,承租方須承擔由此引發的法律及其它相關責任。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租賃車輛檢驗交驗單》中車輛檢驗交接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5.請您每天對承租車輛的機油、剎車油、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如確需填加油料,必須使用汽車廠家允許的產品,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協商解決;如未及時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由您承擔。
6.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7.您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2000元,30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
8.您如果在租賃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租賃費用,不能擅自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歸還零件或設備,應交出租房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件三倍的違約金。
9.您所承租車輛安裝有車輛防盜器遙控板在您租賃期間發生損壞或丟失的,您須賠償1500元人民幣;若在您的租車期間內車輛的里程表有拆動現象,您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0.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原狀,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不得將該車轉租、出借、典當、抵押,禁止用車參賽練車,禁止裝載危險及有刺激物品、毒品,并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否則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上法律上的一切后果責任。
11.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車輛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2.在您訂車時需根據車型交納預定金,如您取消租車,預定金將作為違約金:如您需要出租方從異地調車,您另支付200元的調車費用。
13.租賃車輛以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日限里程數為400公里,超限按超駛標準計費。超出時間在4個小時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外按全天計算,租賃二日以上(不含二日),免里程限制。
14.未按合同規定提前輸續租手續而造成超時用車的,按承租方違約處理,逾期租金按原租金標準2倍收取。
15.出租方提供司機服務,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您需支付司機薪金每日150元,節假日上調50%;超時加班費每小時20元并且您承擔司機的食宿。